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或五年
根据土地所有权和学校建筑产权的不同,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定为三年或五年。自有土地、校舍、新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五年;租地、园的,新学校执照有效期三年。新批准设立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办学许可的期限应当与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和类型相适应。民办学校在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期届满可以自动延续、换领新证。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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