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填写好《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将这张表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审核通过即可拿到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材料是什么
1、学校章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政治鉴定证明材料;
3、校舍合格证明材料及检测报告;
4、验资证明;
5、校长教师等人员配置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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