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2008年国家改革并颁布了08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总体目标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帮助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2016年年初国家对08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进行了修改,加强了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引导工作,降低了针对高新技术制造型企业的相关认定条件,并针对技术革新更新了高新技术领域。
具体政策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颁发)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20〕14号)
1. 补助大约30万(市15万+区补助+研发费用10%)
2. 连续三年企业所得税25%下降到15%
3. 土地使用税减免50%
4. 科技类企业***“国”字招牌企业荣誉
5. 申报重大科技补助的基础
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75%)
7. 自动入库“千帆计划”,3%研发费用补助
8. 优先批地或是免费用地
9. 对招投标有帮助,对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和产品给予加分
10. 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政策享有优先权
11. 自动入库“瞪羚计划”享受50%贴息贷款——***银行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认定评分,企业达到总评分71分以上才算通过。
序号 | 指 标 | 赋 值 |
1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30 |
2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
3 |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 20 |
4 | 成长性指标 | 20 |
合计 | 100 |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高新文件要求:
申报高企先决条件要求企业近三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高新文件要求:
高新企业申报要求企业近三年平均每年要有至少5项以上的研发项目和研发成果,即近三年至少需要15 项以上的研发项目和研发成果,,每项成果需要对应的多种成果证明材料。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高新文件要求: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包括(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四)成长性指标-20分
高新文件要求:
按照近三年净资产、销售收入成长性评分。
评估:
1) 净资产增长率(10分)
2) 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
公式:增长率=1/2×(第二年÷***年+第三年÷第二年)-1
评分标准如下:
注: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 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荣誉;
5. 部分业务来往合同;
6. 公司申报前三年财务报表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特点:专有性 地域性 期限性 无形性
Ⅰ类
(1)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具有20年保护期
Ⅱ类
(1)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具有10年保护期。
(2) 软著:软著全称"计算机软件著作",是指软件的***或者其他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利。具有10年保护期。
Ⅲ类
(1)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具有十年保护期。
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Ⅰ类专利可以重复使用,Ⅱ类专利只可使用一次,Ⅲ类不可以使用,专利权属人为多个公司,只能一个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个人专利需要过户到公司名下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护期是指申请之日起。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15318893879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青岛德辉财税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热线:153-7670-8880
QQ:1276761188
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英轩世贸中心蛙声一片新经济区413室